第一节 电热带施工的一般要求 第5.1.1条 电热带的施工除应遵照本规定外,还应遵照电热带生产厂的有关要求。 第5.1.2条 电热带的施工应符合我国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电热带施工前的准备 第5.2.1条 认真熟悉设计图纸,确认电热带的型号及功率符合设计要求。 第5.2.2条 仔细检查电热带在运输中是否有明显的外观损伤。 第5.2.3条 用500伏兆欧表测量芯线与金属外护组织之间的绝缘电阻。单相电热带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 MΩ/100m,三相电热带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100m。 第5.2.4条 查对电气元件及辅助材料的数量及规格是否齐全完好。 第三节 电热带的施工 第5.3.1条 确认需进行电伴热的管道或设备是否已经安装完毕,且吹扫、试压等工作已验收合格。 第5.3.2条 在敷设电伴热带之前,应先将电热带敷设途径处用净布擦去金属壁上的灰尘、锈及油污等,以便使铝胶带牢固地将电热带贴在金属壁上。 第5.3.3条 电热带的敷设应从电源供给端开始。边敷设电热带、边复盖铝胶带,同时用布团用力抹压.使电热带牢固地固定在金属壁上。 第5.3.4条 阀门、法兰等管件的电热带敷设方式按第四章第一节所述原则。可事先估计电热带长度,按第5.3.2条清理其金属表面,然后用铝胶带固定。 第5.3.5条 电伴热带的分支、末端及电热带之间的连接必须采用生产厂的电热带配件。 第5.3.6条 电热带的电气元件在室内、室外安装时,应便于维护及观察。 第5.3.7条 当电热带周围有危险介质存在时,该段电热带在空气中的表皮温度(见生产厂产品说明)应限制不超过危险介质自燃温度的80%或当电热带运行时使其表皮温度达80℃以上时,该段电热带应穿金属套管防护。 第5.3.8条 电热带敷设完毕后,应对整个伴热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回路接线、分相及温度自动控制等无差错。并测系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作好记录。 第5.3.9条 投电试运行,逐段检查每米电热带是否发热、温度检测点指示,各回路电气参数是否正常。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保温工程。 第四节 保温工程 第5.4.1条 保温前应再次检查绝缘电阻值,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保温工作。 第5.4.2条 保温工作应仔细、小心以防损伤电热带。 第5.4.3条 保温工程结束后,再检查绝缘电阻,确保伴热系统正常。之后,对所有电热带外露部分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第五节 施工注意事项 第5.5.1条 施放电热带时不能在地上拖拽、硬拉,也不能打硬折,以防损伤电热带。 第5.5.2条 在敷设电热带时,遇有锐角部位应用铝胶带加以防护。 第5.5.3条 固定电热带避免用铁丝绑扎,必须使用规定的铝胶带。 第5.5.4条 保温时,应注意金属板、铁丝等不要损伤电热带,特别是阀门、泵等复杂表面更应严加注意。 第5.5.5条 由于电热带是在热平衡计算的基础上选定的,必须严格按设计的保温结构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