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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兰州设计院规定 - 容器的配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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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2 14: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    录
1.   总则
2.   容器的配管
附图一 立式容器管道布置示意
附图二 卧式槽的管口布置示意
附图三 卧式容器的操作平台布置示意
附图五 卧式容器操作平台和管道布置示意
附图六 卧式槽的管道布置示意
附图七 卧式槽联合操作平台示意


1. 总    则
1.0.1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内的容器配管设计。
1.0.2 本规定不适用装置外罐区的配管。
1.0.3 本规定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相关标准规范有矛盾时,按集团公司的标准规范执行。
1.0.4 引进装置或与国外公司合作设计时,可不执行本规定,而按外国公司规定进行设计。
2. 容器的配管
2.0.1 立式和卧式容器上的管道设计,通常将容器周围划分为操作区和配管区。配管区一般位于管廊或管道连接较多的相关设备的一侧,操作区一般位于操作、维修通道一侧。平台、人孔、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梯子和供检修用的吊柱布置在检修区,而管道布置在配管区如附图一、二所示。
2.0.2 管口布置规定如下:
2.0.2.1 立式容器的管口布置
    (1)人孔--容器的上人孔可设在顶部,下人孔可设在罐下端侧面,且两个人孔宜对称布置,以利检修时通风换气,常压罐的上人孔也可以和泄压人孔合并。
    (2)进出物料管口--进料口可设在罐顶部或上端侧面,出料口一般设在罐底都或下端侧面,进出料管口不宜布置在同一方向上。若设视镜,视镜口的方位应靠近进料管口,以利观察进料情况。
    (3)放空放净管口--放空口应设在罐顶最高点,放净口设在罐底部或出料管道上,对平底立式罐,放净管应从底部集液坑上引出。
    (4)安全阀或呼吸阀管口--安全阀或呼吸阀管口应布置在罐顶检修区一侧,靠近平台。
    (5)充氮管口--为使氮气分布均匀和防止在泄放时氮气走短路,其管口应布置在罐顶部远离安全阀或放空管口的位置。
    (6)温度计管口--布置在罐壳体下端靠操作区域一侧,并要方便接近和观察。
    (7)压力计管口--布置在罐的顶部气相空间靠操作区域一侧,并要方便接近和观察。
    (8)液面计和高低液位报警器--液面计的布置与选用的仪表类型有关,其上管口可设在罐顶部或壳体上端侧面。下管口设在壳体下端,且应布置在操作区方便观察的位置。
2.0.2.2 卧式槽的管口布置
    (1)人孔--设在地面或平台上容易操作的地方,上人孔设在槽的顶部靠近中间位置,下人孔可设在端部封头上或槽体侧面,两人孔应离得尽可能远一些。
    (2)进出料管口--进出料管口之间应离得远一些,进口可设在槽一端顶部,而出口则设在槽的另一端的下部。进口也可设在槽另一端下部,若要求介质流动和分布较均匀时,应在进口端设置挡板。
    (3)放空放净管口--放空管口设在槽顶部,也可设在槽顶部人孔盖上,放净口设在槽底部远离出料管口的一端,若卧式槽底部设有集液室时,放净口应设在集液室底部。
    (4)安全阀管口--设在槽顶部离进料口远一些,并靠近火炬干管或泄压干管一侧。
    (5)温度计管口--可设在封头下部或侧下部。
    (6)压力计管口--设在槽顶部靠近安全阀一侧,当手动放空时可以方便观看压力变化。
   (7)液面计和液面控制器管口——液面计可设在槽体中间部位,也可以布置在靠近槽体端部。当槽与出料泵布置在一起时,则液面计应布置在操作泵时宜观察到的液面变化的方位。液面计的上部管口可设在槽顶或壳体侧上部位,下管口可设在槽底部或壳体侧下部,如附图四、五、六所示。
2.0.3 平台的布置规定如下:
2.0.3.1 容器上部设置平台时,平台面应低于在平台上操作的所有管口法兰面不小于150mm。容器下部若需设置平台时,则平台的高度要便于接近仪表和人孔,但平台不得影响对液面计的观察。如附图一、三、五所示。
2.0.3.2 成组布置的容器,可考虑设置联合平台,用于操作同一高度上的阀门和仪表。联合平台至少应设两个梯子,如果各容器操作温度不同,膨胀量不同时,平台要采用铰接或脱开槽体。如附图七所示。
2.0.4 隔断设备用的阀门,在条件允许时,宜与设备上的管口直接相接或尽量靠近设备。与装有剧毒介质的容器相连接的管道上阀门,应与设备管口直接相连。采用双阀的管道,两个阀门之间应设一段短管,不宜将两个阀门与设备管口直接对接串连。
2.0.5 立式容器若采用裙座方式支撑时,容器底部的所有管口应采用管道把接口法兰引到裙座外侧,裙座内不得安装法兰和阀门等,如附图一所示。
2.0.6 卧式槽的顶部管口通常位于一条线上,管道布置时应采用90°弯头转向与管廊或相关设备相连,并应特别注意管口的间距要满足阀门操作的需要,如附图四、六所示。
2.0.7 容器底部的管道沿地面敷设时,管底或保温层底部距地面最小距离为400毫米。
2.0.8 容器下部的管道布置当考虑有人员通行时,其管底距操作面的净距不小于2.2米. 如附图五所示.
2.0.9 容器顶部的管道布置,若无特殊要求,第一个弯头之前可不设直管段或直管段尽可能短。
2.0.10 容器上设有安全阀时,安全阀出口管道应坡向火炬(或泄压)系统的干管,并从上方接入火炬(或泄压)干管。
    为满足上述要求,安全阀需要安装到邻近的高位平台上时,应该算安全阀入口管道的压力降不超过其定压值的3%。
2.0.11 容器入口管道为重力流时,管道布置应有坡度,并坡向容器,一般坡度为1‰~5‰。
2.0.12 容器和其它设备之间,应避免用管道对中直连。当管道很短只能直连时,应采用挠性管连接。
2.0.13 允许向大气直接排放的放空管道设计见《放空与放净配管设计规定》的有关条款。在排放管的最低处应设置10左右泪孔,以防管内积存雨水或雪水。对有压排放管道,应设置合理的牢固的支架,以防排放时出现管道振动。
2.0.14 容器顶部距地面或楼面在4.5米以上,且其顶部安装有需检修的部件时,应设置平台。
2.0.15 凡装有阀门、取样口、仪表和其它需手动操作的地方,在地面或楼板上无法直接进行操作时,均应考虑设置平台或爬梯。当液面计上部接口超过操作面3米时,应设爬梯以便观察和维修。
2.0.16 卧式槽的人孔设在封头上时,若人孔中心高于地面或楼面3米时,需要设置人孔平台。平台面距人孔中心应在750~1250毫米范围内,最佳高度为900毫米。
2.0.17 立式容器顶部若设置全周平台时,在配管区域一侧的平台上方的管道布置应考虑人员通行所需的高度。
2.0.18 当容器顶部的检修部件不能使用汽车吊进行吊装时,应在容器的顶部设置吊柱,并在检修区一侧留出足够的吊装空间。
2.0.19 在立式容器上方或下方设有搅拌器时,管道布置应考虑留出搅拌器检修和抽吊搅拌轴所需的足够空间。
2.0.20 容器在有可能发生基础下沉时,管道上应设置一段挠性管。
2.0.21 当爬梯一侧或两侧布置有仪表时,为方便观察,仪表表头应朝向爬梯一侧。
2.0.22与容器相连的空气管、蒸汽管、水管等公用工程管道,在靠近设备管口处要设切断阀,并且在切断阀之前安装止回阀,防止工艺介质倒流。

容器的配管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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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5 11: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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