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weit同志贡献。
正文: 7.3.3 焊前预热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预热要求时,应根据焊接工艺规程规定的温度进行焊前预热。当焊件温度低于0℃时,所有钢管的焊接位置处应在始焊处100mm范围内预热至15℃以上。 2 当焊接两种具有不同预热要求的材料时,应以预热温度要求高的材料为准。 3 焊前预热的加热范围,应以焊缝中心为基准每侧不应小于焊件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预热温度宜使用远红外线测温仪等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测温点的部位和数量应合理,测温仪表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4 管口应均匀加热,防止局部过热。焊件内外壁温度应均匀。 5 焊道层间温度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6 常用管材的焊前预热温度可按表7.3.3的规定执行。 7.3.13 焊后热处理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无规定时,管道的焊后热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的有关规定。 9.3.2 强度试验应以洁净水为试验介质。特殊情况下,经建设单位(或监理)批准,设计压力6.4MPa及以下的可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9.3.3 严密性试验时,设计压力大于6.4MPa的试验介质应采用洁净水。
条文说明: 7.3.3 站内工艺管道的材料种类较多,如果没有预热,可能会造成管材焊缝的冷裂趋势,预热温度的选择不仅要考虑到防止冷裂,也要考虑到合理的预热温度,温度过高,会影响管材上的防腐涂层性能和使作业环境恶化,多耗用能源,影响环保和经济性。温度过低,起不到防止冷裂的作用。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2011第七章的要求,对焊接预热温度和焊后热处理温度做出了规定。当两种不同材料的管材焊接时,预热温度以要求温度较高的材料为准。并对预热范围进行了规定,以保证预热充分。 7.3.13 如需要进行焊后热处理的管材,本条规定了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 的本条规定执行。 9.3.2 站场工艺管道过去设计压力基本上控制在6.4MPa以下,随着材料、设备和压力容器制造工艺水平的提高,站场的设计压力不断提高,目前设计压力已达40MPa。为保证安全,强度试验一般应以洁净水作为试验的介质,既要考虑到站场设计压力在6.4MPa以下是大量存在的,也要兼顾到6.4MPa以上设计压力试压作业的安全性。在6.4MPa及以下时,如果水源不易获得或必须在冬季试压,由于压力等级较低,可以用空气作为强度试验的介质;在6.4MPa以上时,为保证安全,必须用洁净水作为强度试验的介质。洁净水是指清洁淡水,或经过滤得到的清洁淡水,采用洁净水的目的主要是防止污染或腐蚀管道。 9.3.3 严密性试验压力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有一定的危险性。本条规定了严密性试验压力条件下的介质选用。通过广泛调研和现场验证,规定了以6.4MPa压力条件分界,在6.4MPa及以下,如果水源不易获得或必须在冬季试压,可以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在6.4MPa以上时,为保证安全,必须用洁净水作为试验的介质。洁净水是指清洁淡水,或经过滤得到的清洁淡水,采用洁净水的目的主要是防止污染或腐蚀管道。
GB 50540-2009 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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