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目的 为保障大型浮顶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的运行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新建单罐储量大于等于50000m3的大型储罐。 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采购、监理及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以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 选址及平面布置 2.1 库址选择 在进行大型储罐的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调查,不宜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对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的大型储罐,应采取可靠的防雷安全措施。 2.2 防火堤 2.2.1大型储罐组的防火堤宜采用土堤,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其他结构型式的防火堤,但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2.2.2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的人行台阶或坡道不应少于两处;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2.2.3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0m3的大型储罐罐组宜采用四罐一组布置。 2.3 安全间距和消防道路 2.3.1 大型储罐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0.4倍。 2.3.2 大型储罐罐组应设宽度不小于6米的环形消防道路,且转弯半径不小于12米。 3、防雷防静电 3.1 防雷 3.1.1大型储罐应做防雷接地。 3.1.2罐体基础自然接地体应与罐区接地装置相连,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3.1.3大型储罐接地体应采用耐腐蚀且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引下线应采用不小于4×40mm热镀锌扁钢。 3.1.4 引下线宜在距离地面0.3m至1.0m之间装设断接卡。断接卡应采用4×40mm不锈钢材料,断接卡用2个M12的不锈钢螺栓连接并加防松垫片固定。 3.1.5大型储罐上不应装设避雷针。浮顶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连接导线不少于2根,每根导线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50mm2扁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连接点用铜接线端子及2个M12的不锈钢螺栓连接并加防松垫片固定;宜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将浮盘与罐体沿罐周做均布的电气连接。 3.1.6 与罐体相接的电气、仪表配线应采用金属管屏蔽保护。配线金属管上下两端与罐壁应做电气连接。在相应的被保护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浪涌保护器。 3.2 防静电 3.2.1 在储罐扶梯口处,应设置安全有效的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3.2.2 在罐顶取样口两侧1.5m之外应各设一组接地设施,以消除人体静电及取样绳索、检尺工具等接地。 3.2.3 应控制油品输入输出的初始流速和最大流速。浮盘未完全浮起前流速不大于1m/s,完全浮起后最大流速不大于4.5m/s。 3.2.4 储罐内壁如使用导静电防腐涂料,涂层表面电阻率应为 108—1011Ω。 3.2.5 浮顶与罐体之间的密封应使用导静电材料。 4 储罐密封 4.1 大型储罐应设置二次密封装置。 4.2 大型储罐罐壁与浮顶之间的环形密封间隙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4.3当一次密封选用软密封时,应选择浸入液面的安装方式。如环形空间中装有加热除蜡装置,应提高对软密封橡胶件的耐温性能的要求。 4.4 二次密封应采用带油气隔膜的密封结构;其结构应能保证橡胶刮板与罐壁之间形成良好的面接触。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之间不应有金属突出物。 4.5 一次密封的安装位置设计,应有利于最大限度减少油气空间和形成液封。 4.6 对密封元件和材料应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和安装验收技术条件。 4.7 油品进出口管道的设计,应采取防止浮盘漂移损坏密封或造成密封处泄漏的措施。 5、消防系统 5.1 一般规定 5.1.1 大型储罐应设置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5.1.2 大型储罐泡沫灭火系统控制方式应采用远程手动启动的程序控制系统。 5.2 消防水源 5.2.1大型储罐区的消防水量,应满足扑救最大着火罐火灾配置泡沫最大用水量与储罐最大固定冷却用水量及120 L/s的移动消防用水量之和。 5.2.2当储罐区附近有合适水源时,可设置为消防备用水源。消防备用水源上应设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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