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先生 发表于 2012-1-5 16:05:51

“申请不就业”的介绍和相关规定要求

允许本科毕业生不参加就业,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后报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批。到学校统一派遣时,由学校出具证明,将启口及档案关系迁回家庭所在地,学校不到负责其就业派遣事宜。北京生源毕业生将户口落回庭所在地派出所,档案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区(县)劳动局,按城镇失业人员对待。京外生源毕业生申请不参加就业应持慎重态度,并应事先与家庭所在地派出所、档案管理机构协商,达成一致后,凭有效接收证明,方可申请,学校将按申请表中地址为毕业生办理落户、转档手续。但有些省市对不就业的毕业生不予落户,因此请毕业生一定要事先了解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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