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管设计规定
配管设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阶段进行配管研究的管道布置设计,以
及详细设计阶段的管道布置设计。
1 管道布置
1.1 管道布置一般要求
1.1.1 管道布置设计的基本要求:
a) 应符合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要求;
b) 应符合有关的标准;
c) 管道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整齐美观,并满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
面的要求;
d) 对于需要分期施工的工程,其管道的布置设计应统一规划,力求做到施工、生产、维修互不
影响;
e) 在确定进出装置管道的方位与敷设方式时,应做到内外协调一致;
f) 管道应尽可能架空或地上敷设;如确有需要方可埋地或在管沟内敷设;
g) 管道宜集中成排布置。地上的管道应敷设在管架或管墩上。
1.1.2 管廊上应统一考虑仪表、电气槽板所需的位置。全厂性管廊或管墩上应留有10 %~30 %的空位,
并考虑其荷载。
1.1.3 管道布置不应妨碍设备、机泵及其内部构件的安装、检修和消防车辆的通行。
1.1.4 管道布置应使管系具有一定柔性,在保证管道柔性及管道对设备、机泵管口作用力和力矩不超
出允许值的情况下,应用最少的管道组成件,最短的长度将管道连接起来,并尽量减少焊缝。对于合
金管道、泵及压缩机的吸入管道、真空管道更应如此。
1.1.5 在规划管道时应考虑其支承点和柔性。尽量利用管道的自然形状吸收热胀自行补偿。
1.1.6 管道布置应尽量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减少气袋或液袋。不可避免时应根据操作、检
修要求设置放气管、排液管和切断阀。管道布置应尽量减少管道“盲肠”。
1.1.7 法兰的位置应避免位于人行通道或机泵上方。输送腐蚀性介质管道及高压管道上的法兰宜设安
全防护。
1.1.8 异径管件应紧靠需要变径的位置,以使布置紧凑、节约管材和减少焊缝。
1.1.9 管道布置应整齐有序,横平竖直,成组成排,便于支撑。整个装置的管道、纵向与横向标高应
错开,一般情况下,改变方向同时改变标高,但特殊情况或条件允许时也可平拐。
1.1.10 管道布置应满足仪表元件对配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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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气体和蒸汽管道的支管应从主管上方引出或汇入。
1.1.12 管道布置时管道焊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对接焊口的中心与弯管起弯点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100 mm;
b) 管道上两相邻对接焊口的中心间距:
1) 对于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 mm 的管道,不应小于150 mm;
2) 对于公称直径小于150 mm 的管道,不应小于外径,且不得小于50 mm。
1.1.13 气液两相流的管道由一路分为两路或多路时,管道布置应考虑对称性或完全满足PID 的要求。
1.1.14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楼板、房顶或墙面时应加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应密封。套管的直径
应大于管道隔热层的外径,并不得影响管道的热位移。管道上的焊缝不应在套管内,并距套管端部不
应小于150 mm。套管应高出楼板50 mm,管道穿过屋顶时应设防雨罩。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或防爆墙。
1.1.15 有隔热层的管道,在管墩、管架处应设管托。但是,无隔热层管道温度超过120 ℃时,不应
直接敷设在混凝土构件上,应加管托或隔热层。
1.2 管道净空高度和埋设深度
1.2.1 管道跨越装置区的铁路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道跨越铁路时,轨顶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5 m;
b) 管道跨越检修道路或消防道路时,路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 mm;
c) 在人行通道上方的管道,其管底的净空不宜小于2.2 mm;
d) 管架立柱边缘距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 m,距道路路肩不应小于1 m;
e) 管道与铁路或道路平行敷设时,其突出部分距铁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5 m,距道路路肩不应小
于1 m。
1.2.2 装置内管廊的高度,除应满足设备接管和检修的需要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廊下布置泵或换热器时,管底至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5 m;
b) 管廊下不布置泵或换热器时,管底至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3 m;
c) 管廊下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底至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 m;
d) 多层管廊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大小和管架结构确定;上下层间距宜为1.2 m~2.0 m;
e) 当管廊上的管道改变方向或两管廊成直角相交,其高差以600 mm~750 mm 为宜;对于大型装
置也可采用1000 mm 高差;
f) 当管廊有桁架时要按桁架底高计算管廊的净高。
1.2.3 接近地面敷设的管道的布置应满足阀门和管件等的安装高度的要求,管底或隔热层的底部距地
面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0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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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管道穿越铁路和道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道穿越铁路和道路的交角不宜小于60°,穿越管段应敷设在涵洞或套管内,或采取其它防
护措施;
b) 套管的两端伸出路基边坡不应小于2 m;路边有排水沟时,伸出水沟边不应小于1 m;
c) 套管顶距铁路轨面不应小于1.2 m,距道路路面不应小于0.8 m,否则,应核算套管强度。
1.2.5 埋地敷设的管道应妥善解决防冻、防凝结、吹扫、排液、防外腐蚀及承受外荷载等问题。装置
内埋地管道的管顶距一般混凝土地表面不应小于0.3 m;通过机械车辆的通道下不小于0.75 m 或采用
套管保护。埋地管道如有阀门应设阀井。大型阀井应考虑操作和检修人员能下到井内作业;小型阀井
可只考虑人员在井外操作阀门的可能性(手操作或采用阀门延伸杆)。阀井应设排水点。
1.2.6 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埋地管道不宜穿越电缆沟,如不可避免时应设套管。当管道介质温
度超过60 ℃时,在套管内应充填隔热材料,使套管外壁温度不超过60 ℃。套管长度伸出电缆沟外壁
不小于0.5 m。
1.2.7 管道的管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无法架空敷设而又不宜埋地敷设的管道可在管沟内敷设;
b) 管沟有全封闭地下管沟和敞开式半地下管沟两种形式。后者应有盖板或格珊。全封闭式地下
管沟适用于不需经常检查和维修的管道。敞开式半地下管沟适用于需要经常检查和维修的管道。为防
止雨水进入,敞开式半地下管沟的沟壁顶面应高出地面约100 mm;
c) 全封闭地下管沟中的管道如有阀门也应设阀井,对阀井的要求与埋地管道相同;
d) 由于管沟内空间狭窄,因此管间距应大于架空敷设的管道。当管道不保温时,管底距沟底净
空不应小于200 mm,保温管道不应小于300 mm;
e) 管沟沟底应有不小于0.2 %的坡度;沟底最低点应有排水设施;
f) 管沟进出装置和厂房处应设密封隔断。
1.3 管道间距
1.3.1 并排布置管道的间距按下列原则确定管净距:
a) 无法兰裸管,管外壁的净距不应小于50 mm;
b) 无法兰有隔热层管,隔热层外表面至邻管隔热层外表面的净距或隔热层外表面邻管外壁的净
距不应小于50 mm;
c) 有法兰裸管,法兰外缘至邻管管外壁的净距不应小于25 mm;
d) 有法兰且有隔热层的管道、隔热层外表面与管外壁之间或与隔热层隔热外表面之间的净距不
小于50 mm;法兰外缘与管外壁之间或法兰外缘与隔热层外表面之间的净距不小于25 mm,两者应同时
是哪个设计院的“配管设计规定”? 很好。。。。。。。。。。。 谢谢楼主的分享 哦,原来指的是这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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