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空军招飞工作计划
来源: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就业指导中心二〇一二年度空军在北京地区招收
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计划
有关普通高校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
根据空军2012年度招飞工作安排,结合华北地区实际情况,我部计划于9月下旬至12月中旬对普通高校报名参加空军飞行学员选拔的本科大学生进行招飞初选,现就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招飞依据
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在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中试行选拔飞行学员的通知》(〔2002〕政干字第398号)和《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选拔军队飞行学员的通知》(〔2005〕政干字第493号);空军关于招收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标准条件、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和相关要求。
二、报名条件
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入的本科学生(统招生,外语限英语或俄语),所学专业不限(音、体、美单招考生除外),男性,未婚。
应届本科毕业生,只招收一本院校的学生,即当年第一批录取并达本省一本线的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二年级大学生,当年高考成绩要达到本省二本控制线以上,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
三、初选安排
(一)报名咨询:拨打010–51381710、67165790,18601190471(蔡参谋);或登录华北招飞网(http://hbzhaofei.cgw.cn)查询检测标准条件,了解相关招飞信息,下载《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或《空军选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一简称《推荐表》)。
(二)报名推荐:由大学生所在高校对学生年龄、学习、现实表现等基本情况逐一进行审查,并组织学生进行身体“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符合条件者填写《推荐表》,并由高校签署意见、盖章。
(三)初选:学生须持《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到,合格者作为招飞预选对象,发给《招飞准检证》,参加空军招飞复选。
(四)检测时间:12月17日至18日,上午8:00-12:00。
(五)检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航路25号(空军招飞局院内)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高校应本着对国防建设负责、对空军建设负责、对学生本人负责的精神,想方设法做好大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每一名大学生都了解空军、知道空军招飞,鼓励大学生积极报名,为祖国飞行事业增光,为个人成长进步添彩。
(二)做好推荐把关工作。各高校应对推荐上站的大学生严格把关,一要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品德优良,现实表现好;二要完成大纲规定课程(学分),考试合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还要能取得学位;三要避免将超龄、身高、体重、视力等明显不符合标准的学生推荐上站。
附件:自荐条件
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招收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北京]
承办单位:计划科 联系人:张立涛 电话:010-51381710
附件
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本科四年级学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身体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
2.体重:在52公斤以上。
3.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0.8以上。
4.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5.色觉:无色盲、色弱。
6.无纹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
1.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12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
13.明显斜视者;
14.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三)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高校须是教育部注册的公办院校,本科二年级学生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完成大纲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以当年高招办录取名册为准),且能够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六、报名资格
报考空军空军航空大学的学生,必须符合空军规定的自荐条件,经所在普通高相应部门审查后,方可填写《空军选拔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或《空军选拔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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