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1.0.3、3.1.9、3.1.15、3.2.8、9.1.10、9.1.11条3.1.9条: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9.1.10条: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标准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9.1.11条: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二、各章节具体内容
1、2、3章为一般性规定;
验收的标准、要求、程序与道路、桥梁规范基本一致;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条件: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管道防腐、阴极保护、设备运行及使用功能试验符合要求;
5、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4、土石方与地基处理
1、道路范围刚性管道回填土压实度标准
2、柔性管道回填土压实度标准
沟槽、检查井周路面质量通病
(一)道路检查井周围路面破损、下沉
1、原因:
1.1
(1)检查井底土基软弱;
(2)基础底板施工时带水作业;
(3)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底板破裂、下沉。
1.2
(1)井内、外壁粉刷不到位,井底或井壁渗水。
(2)井周回填土压实不足,在车辆荷载作用下逐渐沉陷。
(3)井周二灰碎石基层松散不成板体。
1.3
(1)井圈安装标高不到位、与井框底的空隙过大,导致座浆不实,井框位移。
(2)井框(盖)成品质量较差,销子等紧固件与框(盖)间隙过大、易松动,在车辆荷载作用下震动造成井周沥青开裂、破损。
2 预防措施
2.1
(1)应加强井底土基质量控制,软弱土质必须及时处理;
(2)基础施工时,严禁带水作业;现浇底板强度达1.2MPa后,方可砌筑井身。
(3)若基底土质及排水条件不良,造成砼的浇灌和养护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应采用预制钢筋砼底板。
2.2
(1)检查井井壁的砌筑应一次性砌到二灰碎石基层的底部标高为宜,雨、污水井内、外壁均应采用防水水泥砂浆从底到顶全断面粉刷、且在排干井筒内积水后一次粉刷到位。
(2)井周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均应采用预先拌制好并粉碎后的6%石灰土;且井周与沟槽回土应同步进行,不应在检查井部位留置施工缝。
(3) 井筒升至基层底部时,将井具盖上,然后进行二灰碎石基层的摊铺碾压施工作业;基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挖出井具,开挖宽度从井壁向外应不小于25cm,挖至坚硬部位。
2.3
(1)井圈与井周加固混凝土宜一并浇筑、连成整体;同时,应严格控制井圈安装(浇筑)标高,确保井圈顶与井框底的安装调节空隙小于1cm,空隙处应用铁制楔型塞固定、高标号砂浆填充;井框(盖)安装完毕后48小时内不应进行沥青上面层施工。
(2)严把井框(盖)等产品的质量,宜优先采用(插销)内置式检查井框(盖)。
(二)沟槽处路面裂缝、下沉
1、原因分析
1.1 回填土含有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
1.2
(1)回填土厚度过大、含水量偏高,没有做到分层回填、分层夯实,压实度不足。
(2)胸腔1800范围以下碾压困难,回填土不易压实。
1.3 雨水支管及路灯等部分管线处于路基顶部或底基层范围,导致该断面强度薄弱,路面极易产生裂缝。
2、 预防措施
2.1 沟槽回填前,应排干槽内积水、清除淤泥、挖除松散层,回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建筑垃圾应严格控制使用。
2.2
(1)回填土过潮时应翻晒或掺灰处理,沟槽回填时应在接茬位置开挖台阶搭接、并分层压实,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cm。
(2)胸腔1800范围以下应采用砂回填,以确保压实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3 设计应明确当管道覆土较浅时,采取加固管道、提高承载力的具体措施。
5、开挖施工管道
6、不开挖施工管道
6.1.13水平定向法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聚乙烯管或钢管。
8、管道附属构筑物
9、管道功能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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